职业名称
秘书
职业定义
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、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。它包含了从企业基础文书、专职文秘到高级行政助理等一个完整的行政辅助人员体系,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较强的文字和语言沟通能力,综合协调与合
作能力,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等。
职业等级
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,分别为五级秘书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、四级秘书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、三级秘书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和二级秘书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。
职业能力特征
具备文字与语言沟通能力、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、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。
基本文化程度
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。
申报条件
五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(1)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(2)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。
四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(1)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(2)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;
(3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;
(4)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、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三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(1)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(2)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;
(3)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,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二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(1)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(2)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;
(3)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,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相关资料
1、《秘书国家职业标准(2003年版)》
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
出版社:海潮出版社出版发行
书号:ISBN-80151-251-0/G·83
2、《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》
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
出版社:海潮出版社出版
书号:ISBN 7-80151-694-X/G·138
3、《秘书职业培训鉴定指导》
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
出版社:海潮出版社出版
书号:ISBN 7-80151-695-8/G·139
4、《秘书英语培训鉴定教材》
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
出版社:新华出版社出版
书号:ISBN7-5011-6176-3/G·2253
5、《秘书业绩评估手册》
鉴定内容与方式
秘书职业的鉴定方式调整为理论知识考试(包含职业道德和基础业务素质两部分)和技能操作考核(包含案例分析和工作实务两部分),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还须进行综合评审。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分别为90分钟和120分钟,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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